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自2021年3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再组织实施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驾驶员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和相应的车辆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方便道路货运驾驶员就业择业。
通知重点从明确培训机构、及时公开信息、优化培训内容、减轻学员负担、严控培训质量、落实主体责任、改进服务方式、提高便利化水平、实施分类管理、确保平稳过渡、把握工作节奏、稳步推进改革、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等七个方面,系统部署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工作。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