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top
新闻检索:
topadl
topadr
当前位置: 商讯中国 -> 财经

海关总署就我国东北地区通过周边国家港口开展国际贸易中转业务事回答记者提问

文章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3-05-16 11:07   阅读量:13017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5月15日,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就我国东北地区通过周边国家港口开展国际贸易中转业务事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降低我国东北地区大宗货物南运物流成本,从2007年起,我国按国际中转业务,同意该地区货物运至毗邻国家港口中转再运抵我国南方港口入境。国际中转是一项国际通行的海关业务,中方已积累了多年的实践经验。

2007年,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允许我国黑龙江省货物通过包括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在内的多个境外港口开展国际中转业务,相关业务运行良好。

2023年5月,海关总署公告同意吉林省新增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境外中转港口,这是一项相关国家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海关总署将在跟踪评估的基础上,积极支持该项业务发展。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责任编辑:叶子琪    

推荐阅读

  • 证通电子002197.SZ:已成功完成KS8123、ZT8623、ZT9

    证通电子002197.SZ:已成功完成KS8123、ZT8623、ZT9

  • 香港“社保基金”出手了

    香港“社保基金”出手了

  • 固生堂02273拟派发特别股息每股0.41港元

    固生堂02273拟派发特别股息每股0.41港元